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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颁布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6.29
法规编号: B511007202400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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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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