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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部分开发区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的决定
颁布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09.27
法规编号: B341005202506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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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长府规〔2025〕4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向部分开发区下放156项市级行政权力。其中,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1项、向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下放1项、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154项,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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