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吉市政办规(2025)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5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发改体改〔2024〕1742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