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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 铁岭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12.16
法规编号: B2G10052025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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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铁政发(2025)10号。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我市有效落实,着力破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制度障碍,切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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