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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抚顺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6.04.30
法规编号:
B191005202607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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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抚政办〔2026〕5号。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抚顺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依据职能变化情况,市政府对抚顺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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