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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和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的通知
颁布单位: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22.06.10
法规编号: B122054202200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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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辽人社发(2022)19号。为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和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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