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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2022年)
颁布单位: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2.10.26
法规编号: A7C1101202200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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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为了保护和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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