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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6.10.30
法规编号: A762054202600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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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发(2026)20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26〕22号)相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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