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包文旅广电发(2025)26号。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包头市地域特色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包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市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规范市级传承人认定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做好年度评估及传习补助经费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包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