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首 页
|
产品介绍
|
下载中心
|
联系我们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包头市本级与旗县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比例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4.09.30
法规编号:
A7620542024005008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4)104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缴库及退库、新旧政策衔接和监管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市与旗县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具体比例如下。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