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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包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颁布日期: | 2024.03.27 |  
          | 法规编号: | A7620542024001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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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简介: | 包府办发(2024)20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包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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