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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4.02.05
法规编号: A76205420240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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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4)9号。为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内政办发〔2023〕7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包头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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