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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包府办发(2019)54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3.01.07
法规编号: A762054202300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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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3)2号。为促进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意见和行业管理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原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包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经营准入、退出,投放车辆数量动态调整等相关职责移交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现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包头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19〕54号)中相关条款涉及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职能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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