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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宠物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2.07.19
法规编号: A7620542022006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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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办发(2022)91号。近年来,我国宠物行业高速发展,围绕宠物已经形成从出生到死亡的完整产业链,覆盖宠物繁殖饲养、宠物食品、宠物用品、宠物医疗、宠物美容、宠物保险、宠物驯养以及宠物善终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市场迸发出巨大潜力。综合历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的有关数据,2017年我国宠物市场规模为1340亿元,到2021年围绕宠物行业产生的宠物经济总值已经超过2400亿元。随着宠物家庭渗透率和行业成熟度的持续提升,宠物经济依然会保持稳步增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宠物产业作为包头市新兴、特色服务产业,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消费、增加就业、扩大内需、带动相关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前景广阔。为进一步加快包头市宠物产业高质量赶超发展,促使宠物产业做大、做强、做特,着力打造宠物产业上中下游产业集群,依据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产业发展相关要求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包府发〔2021〕18号)制定本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包头市宠物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作为包头市宠物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本规划期限为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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