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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作举措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2.04.15
法规编号: A762054202200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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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包府发(2022)24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要求,纵深推进我市一流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产业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了《包头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工作举措》,针对自治区《行动方案》确定的181项重点任务,提出了277条工作举措,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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