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颁布日期: |
2022.04.13 |
法规编号: |
A7620542022005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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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包府办发(2022)44号。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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