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 颁布日期: |
2026.05.12 |
| 法规编号: |
A7420542026002988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 法规简介: |
呼政发(2026)15号。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非税收入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等规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内政发〔2025〕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