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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6.07.14
法规编号: A742054202600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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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呼政办发(2026)22号。按照“立改废释”专项工作安排部署,经清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本级与旗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20〕30号)等10件文件予以废止,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20〕14号)等7件文件宣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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