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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03.28
法规编号: A74205420250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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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呼政发(2025)14号。现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纳入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统筹做好政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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