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 颁布日期: | 2023.11.25 |  
          | 法规编号: | A7420542023006040 |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 法规简介: | 呼政发(2023)33号。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市本级现行有效的1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确认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 |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