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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号浩特市民政局
颁布日期: 2023.05.24
法规编号: A74205420230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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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呼民政发(2023)64号。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47号)要求和市领导对《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呼民政发〔2023〕58号)的批示精神,我市决定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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