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呼公资监管字(2023)42号。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首府营商环境,保障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竞买)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