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颁布日期: |
2022.07.19 |
法规编号: |
A7420542022006104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呼政办发(2022)43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精准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合理划分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