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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淤地坝处置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颁布日期: 2026.06.02
法规编号: A72205420260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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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为规范损坏、占用淤地坝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和《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22〕162号)等有关规定,牢牢把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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