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为规范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推动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规〔2016〕25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2〕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23〕1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5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办字〔2024〕66号),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更好保障办好两件大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