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颁布日期: 2025.02.24
法规编号: A7220542025002846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等规定,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