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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颁布日期: 2024.07.09
法规编号: A722054202400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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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内药监发(2024)48号。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销售使用,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药注〔2021〕94号)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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