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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3.01.05
法规编号: A72205420230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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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内政办发(2023)8号。为保障单位和个人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享有政府补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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