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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赤峰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批复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2.12.26
法规编号: A72205420230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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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内政字(2022)129号。你市《关于2022年上半年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产税减免事宜的请示》(赤政发〔2022〕2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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