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
颁布日期: |
2022.05.20 |
法规编号: |
A7220542022007765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内市监法规(2022)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51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