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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决定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09.27
法规编号: A71110120230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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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扎实落地,推进资源有效保护、高效利用和依法精准监管,助力“五大任务”见行见效,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集约资源新风尚,在资源各领域形成节约集约利用新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自治区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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