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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2023年)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09.27
法规编号: A71110120230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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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五号。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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