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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及税额标准的决定
颁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06.01
法规编号: A71110120230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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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及税额标准的议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矿泉水资源税计征方式由原从价计征调整为从量计征,税额标准1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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