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鄂伦春自治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鄂伦春自治旗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 |
颁布单位: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颁布日期: |
2022.04.06 |
法规编号: |
A7111012022003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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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批准了《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鄂伦春自治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鄂伦春自治旗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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