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廊坊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4.08.29
法规编号: A3D11002024063482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廊坊市人民政府对以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为依据制定的文件进行了衔接清理,经清理,对11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