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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22年)
颁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12.05
法规编号: A32205420230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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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冀政字(2022)55号。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管理,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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