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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2024年)
颁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4.11.16
法规编号: A32200520250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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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4)第7号。为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依法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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