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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2025年)
颁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5.07.30
法规编号: A21100520250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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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一号)。为保障市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职权,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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