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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协理员流动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  
          | 颁布日期: | 2023.09.28 |  
          | 法规编号: | A161060202306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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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简介: | 京人社毕发〔2023〕28号。为切实做好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乡村振兴协理员流动发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0〕2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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