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财政局 |
| 颁布日期: |
2025.06.24 |
| 法规编号: |
A1420522025068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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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5〕21号。为保障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起,对退出现役时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退出现役后补办或者调整为一级至四级、服现役期间因患精神障碍评定为五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护理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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