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
颁布单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23.12.14
法规编号: A1310162023060368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2023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以11525元/月作为计算基数。其中,2023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