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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布日期: 2026.07.17
法规编号: A122054202607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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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京教函〔2026〕277号。为全面提升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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