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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 颁布日期: | 2023.11.17 |  
          | 法规编号: | A1210462023060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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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简介: | 京环发〔2023〕2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相关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裁量权基准》,现予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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