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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
颁布单位: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颁布日期: 2026.01.29
法规编号: A1110582026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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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2号)。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建设市级行政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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