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京技管发(2025)20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坚持工业用地的工业用途,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与用途合理转换,有效促进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根据《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京政办发〔2022〕2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试行)》(京规自发〔2023〕313号)、《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京规自发〔2024〕215号)及《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价款核定缴纳的若干措施》(京规自发〔2024〕284号)等政策性文件,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