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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实施主体的决定
颁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6.02.10
法规编号:
A1110082026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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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京政发(2026)3号。为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确保赋权事项能够有效承接,市政府就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副中心管委会)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实施主体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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