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颁布日期: |
2022.08.04 |
法规编号: |
4020032022006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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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国知发运字(2022)33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等7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2),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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