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单位: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颁布日期: |
2025.12.31 |
| 法规编号: |
392003202506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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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22号。为进一步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范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业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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