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 |
| 颁布单位: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 颁布日期: |
2026.07.03 |
| 法规编号: |
3810022026072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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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6年第3号。为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强化信用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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