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医保办函〔2025〕73号。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处于医保基金使用链条的关键环节,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发挥好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能有效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对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十分重要。2024年9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自今年1月1日《指导意见》正式实施以来,各地医保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在对违法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协议处理之后,依法依规精准认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通过监管“延伸到人”,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加强自律、主动合规,更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